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对2025年8月1日前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党组会,现予公布。经清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来源: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撰稿:张琦
校对:伊浩天
一审:伊浩天
二审:尹洪涛
三审:许家利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2310000200000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