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5年8月1日前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涉及联合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清理结果经市民政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经清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牡丹江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来源:办公室
撰稿:李莹
校对:曾美娇
一审:杨磊
二审:高城
三审:葛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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