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牡丹江市科技创新奖励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城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牡丹江人才引领发展20条》《牡丹江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政策措施》《牡丹江市打造“百千万”人才“雁阵”若干支持措施》及相关实施细则,充分发挥科技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现就开展2025年度科技创新奖励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奖励认定面向2025年度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人才及项目,具体类别及条件如下:
(一)人才、项目类
1.新入选(含引进)省级以上人才团队。在市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新入选龙江战略科学家头雁支持计划、龙江科技英才春雁支持计划的团队,或新入选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的人才。市区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域外龙江战略科学家头雁团队、龙江科技英才春雁团队和龙江学者。
2.2025年度绩效评价合格的市级科技特派员。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市级科技特派员。
3.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地转化。2025年度,新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并在牡丹江市落地转化。
(二)平台类
4.新认定的科技创新平台。市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院士工作站、科学家工作室、新型研发机构、省级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
5.技术转移机构奖励。市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技术转移机构。
6.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认定奖励。市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
(三)其他
7.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奖励。生态圈内,新备案的市级以上孵化器(加速器)建设补贴。
8.科技成果转化企业补贴。科研人员持科技成果创办的企业或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的企业,投产后两年内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9.企业技术交易奖励。市区内,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并签订技术转让/许可合同,实际交易额50万元以上且在省内落地转化(未享受省级奖励)。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6年3月4日—3月10日。
(二)线下申报。企业申报需由所在城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并出具推荐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高校院所等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申报。各申报单位应提前与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沟通确认申报资格,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电子及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可发送至对应业务科室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牡丹江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三、咨询电话
科技人才科:6171764,邮箱:mdjkjjrck@126.com
产业创新科:6171132,邮箱:cycxk2025@163.com
成果转化科:6171769,邮箱:mdjkjjcgk@163.com
科技规划科:6171137,邮箱:kjjghk2025@163.com
创新体系建设科:6171763,邮箱:kjjctk2025@163.com
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4日
来源: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局
撰稿: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局
校对: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局
一审:赵宇桐
二审:胡海燕
三审:陈帅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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