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收文书送达公告
行政征收文书送达公告
牡丹江环龙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建设的环龙湾小区二期二区项目,现已建设完成,建设时未履行人防建设义务,项目本身已不具备配建条件,且至今未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我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奔啊逗诹∈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第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钡墓娑?/span>,依法向你公司征缴易地建设费,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牡丹江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征收决定书》(牡国动征决字〔2026〕1号),正文附后,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日起3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前述通知书(联系电话:0453-6298753),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牡丹江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来源:市国动办
撰稿:李雪滢
校对:李雪滢
一审:李雪滢
二审:蔡伟东
三审:孙艳佳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2310000200000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