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问:什么是“证照分离”改革,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目的??
答:“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一次升华?!爸ふ辗掷搿备母镏饕钦攵孕姓砜墒孪?,破解的是“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它是指在涉企备案、登记类证照事项充分整合、取消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和能分离的许可证相分离。“证照分离”即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登记相分离的一种登记制度。先赋予市场主体资格,而后申请相关的经营资格,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最大限度地实质性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证照分离”的目的是进一步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持“照”即可经营,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11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决定自12月1日起,在全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使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正常运营,为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2019年11月2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9〕9号)。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9〕25号和黑政规〔2019〕9号文件,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代拟稿)》,经征求42个相关单位和绥芬河市政府意见后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方案(牡政规〔2020〕1号)正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自12月1日起,在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问:实施方案提出的4种改革方式有哪些区别?
答:实施方案提出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对中央层面设定的525项和地方层面设定的9项试点事项全部进行了承接,其中中央层面的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1项、优化审批服务443项,地方层面的实行告知承诺7项、优化审批服务2项。
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二是审批改为备案。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四是优化准入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问:本次“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范围和内容?
答:一是公布改革事项清单。制定牡丹江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中央层面设定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二是分类推进审批改革。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规范登记与行政审批的有效衔接。明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经营范围表述,理清证照对应关系。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双向推送,实现有效衔接。
四是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将相关涉企信息推送至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实现涉及企业经营的政务信息集中共享。
五是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坚持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推动政府监管和服务融合创新。
六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以及“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
七是坚持依法推进改革。按照重点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问:“证照分离”改革将带来哪些实惠?
答:“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它对于服务创新创业、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企业满意度。对于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事项,企业不再办理许可证,实现持营业执照即可经营,可以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是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证照分离”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改革,改革的结果是把降低门槛后的方便送给了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了政府,这是政府管理理念上的重大改革。改革推进过程中,针对每一项改革事项,相关行政审批部门都要制定监管实施方案,从以前的“以批代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带来的是政府部门审批模式的变革、审批流程的优化、监管手段的创新。?
三是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证照分离”改革是构建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将推动我市“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网上服务”等公共服务创新,深度对接企业需求,为申请人提供零距离、心贴心的优质服务。?
问:如何组织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答: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推进,成立由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司法局等部门组成的市政府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专班,负责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自贸区要对本区域改革试点工作负总责,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改革举措,强力推进改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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