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规范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4〕11号)《牡丹江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牡财联〔2024〕21号)规定,市人社局草拟了《牡丹江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使该办法出台后切实管用,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现将《牡丹江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7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出修改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1号,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邮政编码:157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mdjjyfw@163.com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来源: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
撰稿:李垚
校对:刘伟
一审:姜健
二审:高城
三审:伊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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