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及黑龙江省首席技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工作安排,现就我市2025年度黑龙江省首席技师及“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申报条件
在牡丹江市内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技能水平在域内本职业(工种)中居前列的技能劳动者,符合《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申报条件,均可申报“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已获得“龙江技能大奖”“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人员不再重复申报。“龙江大工匠”从以往届“龙江技术能手”人员中推荐。
(一)“龙江大工匠”申报条件。已获得“龙江技术能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龙江大工匠”:
(1)在技术创新、攻关、改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生产操作方法,在行业内广泛推广应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处于领先地位,技能拔尖、德才兼备,为业内普遍认可,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技术成果,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家、省重大技术奖项或荣誉奖励;
(4)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获得者;
(5)民间传统绝招、绝技、绝活传承人;
(6)其他适宜表彰的情形。
(二)“龙江技术能手”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龙江技术能手”: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发挥重要作用;
(3)在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有重要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获得者;
(5)民间传统绝招、绝技、绝活优秀人员;
(6)其他适宜表彰的情形。
二、黑龙江省首席技师申报条件
全市各类所有制企业单位中,具有技师(含)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很高声誉和地位,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技术上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革新成果,为社会和所在单位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掌握关键技术,个人职业技能在同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龙江大工匠(龙江技能大奖)”“龙江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之一;
2.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3.国家或省级技能大师(劳模创新)工作室领办(创办)人;
4.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或在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
(三)刻苦钻研,掌握绝技绝活,创造了业内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排除了重大关键技术障碍,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在企业提质增效、节支创收方面发挥较大作用。
(四)在带徒传技方面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单位技能骨干、在生产和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在编制国家或省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三、申报材料
(一)“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申报材料
1.推荐函。加盖县(市)区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公章。
2.龙江大工匠申报表(附件1)或龙江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件2)。
3.征求纪检、公安、税务、征信等部门的反馈意见。
4.有关佐证材料。包括申报人身份证及反映技术成果、发明专利、表彰奖励、业绩贡献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如能通过网络核验可不提供纸质证明,由申报人提供证明明细及书面承诺。如不能通过网络核验,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申报材料1—4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A4尺寸,一式一份),首页为封面,注明“xx单位xxx申报第七届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材料”,次页为目录。
(二)黑龙江省首席技师申报材料
1.推荐函。加盖县(市)区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公章。
2.黑龙江省首席技师申报表(附件3)。
3.用人单位建立的首席技师制度相关材料。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及有关支持措施等。
4.征求纪检、公安、税务、征信等部门的反馈意见。
5.有关佐证材料。包括推荐人近年来取得的主要技术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如能通过网络核验可不提供纸质证明,由申报人提供证明明细及书面承诺;如不能通过网络核验,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申报材料1—5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A4尺寸,一式一份),封面写明“xx单位xxx申报2025年黑龙江省首席技师材料”。
四、申报渠道和方式
中央驻黑龙江有关单位人员向本单位申报,省属国有企业人员向省国资委申报,省属行业协会、学会、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人员向相关省直主管单位申报,其他单位人员向所在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请于2025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牡丹江市人社局职建科513室。
联 系 人:李丹、杨秀莹
联系方式:0453-6998758
邮 箱:mdjzyjn@163.com
附件:1.
龙江大工匠申报表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
来源: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建设科
撰稿:杨秀莹
校对:孟翔宇
一审:姜健
二审:高城
三审:伊晓红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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