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牡丹江市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积极贯彻落实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部署,按照《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有力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目前牡丹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完成对市管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及歌舞厅5类公共场所的卫生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市级相关单位的卫生信用等级进行公示。希望A级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增强守法诚信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在遵守公共场所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来源:监督科
撰稿:张生举
校对:张生举
一审:张生举
二审:王瑞光
三审:唐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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