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22条“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我局对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9个工程建设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5年12月24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止。若下列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相关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投诉地址:江南卧龙街1号402办公室
投诉电话:0453-6182877
特别提醒:请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但尚未申请办理的单位,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我们将以最快速度办理退还业务,助力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将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
来源: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
撰稿:胡勇欣
校对:王宏宇
一审:姜健
二审:曲正
三审:伊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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