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市级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
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初审结论。请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年检要求准备年度工作报告及其他年检材料,3月31日前报送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5月31日前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年检材料报送我局。
我局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结合相关单位意见、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于9月30日前作出年检结论,并向社会公布。对于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
社会团体2025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牡丹江市民政局
2026年1月8日
(联系方式:牡丹江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科,电话:6171124,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街557号216室)
来源: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撰稿:刘涛
校对:卢希君
一审:杨磊
二审:高城
三审:葛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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