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高层住宅小区失足坠楼、跳楼轻生等问题偶有发生,危及群众人身生命安全,同时也会在社会产生严重不良影响。为有效预防高层住宅小区发生人员坠落伤亡事件,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高层住宅建筑设计标准。在现行国家住宅楼设计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细节处置,针对预防人员高空坠落开展专项提升,突出高层住宅在预防人员坠落方面的功能性和实效性,对高层住户加装安全防护窗有关事项开展可行性分析,综合考虑居住安全、消防救援、预防高空坠物等功能因素,在高层建筑领域推行“预装安全防护窗”的施工标准,并将其纳入住建、消防、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强化审核程序,确保开发企业、建筑企业按照标准施工,从源头上消减高层住宅人员坠落隐患。
2、建立“防坠落”协调管理机制。推动高层住宅人员坠落隐患防治工作常态化,组织住建、消防、公安、属地政府、物业管理单位联合行动,对高层住宅楼楼顶出入口、楼顶围栏、楼道通风窗等人员坠落隐患区域进行定期巡检。强化小区物业公司管理责任,将有效预防人员坠落纳入物业公司职责范围,通过属地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高层住宅“防坠落”工作责任书》,明确日常管理、巡检整改等工作责任,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推广建立居民心理调节机构。为有效预防因心理障碍、情绪过激引发的个人跳楼自杀事件,建议在住宅小区内安排固定场所设立居民心理调节中心。各小区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会负责心理调节中心办公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在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安排心理咨询师、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以及辖区内热心群众、老党员、老教师等社会志愿者到中心帮助居民调整心理状态,缓解精神压力,消除负面情绪,防范居民因心理问题引发跳楼轻生等过激行为。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以额外设立生活压力疏解室,购置专业设施,为居民提供固定场所,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帮助居民释放压力,避免因思想压力、生活压力导致情绪失控,继而发生跳楼轻生等过激行为。
4、开展“防坠落”主题宣传活动。以“预防高空跌落、珍爱生命安全”为主题,通过电视、广播、社区宣传栏、微信朋友圈、抖音短视频等各类媒体平台向群众宣传“防坠落”安全知识,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水平,号召物业管理企业及居民住户共同行动,通过自查自改全面消除高层住宅人员坠落隐患。
建议人:陈璐
单位:市商务局
来源:市委市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撰稿:赵晓斐
校对:姜锡峰
一审:赵晓斐
二审:姜锡峰
三审:袁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