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市属高校,驻牡中、省直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牡丹江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牡人社发〔2025〕1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优化建设牡丹江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部署,围绕全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和牡丹江市“4428”产业发展格局,聚焦重点领域发展方向,自2025年起,优化建设牡丹江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简称“市领军人才梯队”),注重跨地区、跨单位、跨层级联合培育,整合资源、集聚优势、协同发展,打造学科布局合理、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引领作用显著、专业贡献突出的市级人才梯队,为牡丹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实专业技术人才支撑。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范围。牡丹江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驻牡中直、省直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设立市领军人才梯队。对分布范围广泛的学科专业,优先考虑支持跨地区、跨单位、跨层级联合组建;对分布范围相对集中的学科专业,可由申报单位单独组建。普通高校及具有研究生学位授予权单位的梯队名称一般应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中的二级学科确定,其他企事业单位可参照《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或国家有关部委编制的相关行业学术目录中的二级学科确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急需空白学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申报形式。市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实行全市总量控制,重点向现代产业体系生产领域倾斜,结合产业发展格局需求,兼顾县(市)区产业分布特点。一是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将原有市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梯队进行调整优化并与计划新设立市领军人才梯队统筹整合后,在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特点、研究方向的基础上,集中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按照程序申报;二是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无梯队的,如有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的学科专业,原则上可申报1个梯队。
(三)申报条件。申请设立市领军人才梯队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学术(技术)、平台和人员等条件,其中梯队成员除须满足基本条件外,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还应满足相应的年龄、职称、业绩成果、研发与组织管理能力等条件;鼓励吸收培养优秀青年人才作为第三梯队成员,原则上应吸收一定比例非本单位人员作为梯队成员。
同时,考虑政策有序衔接,目前仍在职在岗的原梯队成员本次申报梯队时年龄可适当放宽,推荐作为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第一和第二后备带头人年龄一般分别不超过50和45周岁;其中,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获得同行公认、在本领域处于领军位次、在我市具有一定影响力且无合适接替人选的,年龄可进一步放宽,须从严掌握。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后仍在职在岗),临近法定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应作为推荐人选。
(四)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对拟推荐的企事业单位梯队成员和研究方向进一步优化,对申报条件、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梯队成员涉及跨地区、跨单位、跨层级的,由成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向申请设立梯队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核。
(1)推荐函。以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为主管部门,出具《关于申请设立牡丹江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的推荐函》(附件2),包括本地本部门(单位)梯队遴选工作开展情况、梯队简介、人员构成、推荐理由等。
?。?)申报表。主管部门填写《牡丹江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汇总表》(附件1),申报单位组织填写《牡丹江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人员/业绩情况表》(附件3-1/3-2,梯队填报)和《牡丹江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情况表》(附件3-3/3-4,个人填报),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签字,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一式3份),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报送。
?。?)佐证材料。梯队及成员须提供与申报表信息完全一致的佐证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佐证材料顺序依次为封面、材料目录、附件3(1-4)、业绩成果等复印件(1份),按顺序胶装成册(不再退还)。其中,涉密材料进行脱密处理后由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业绩成果应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取得且与工作岗位、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的代表性成果;其中,对不可重复获得的荣誉、奖励及人才称号,可不受获得时间限制;同一业绩成果(内容相同或相近)获得不同层级项目、奖励、资助的,按最高层级标准填报,不重复填写;未经授权或批准冠以“中国”“全国”“××部(委、局)”“黑龙江省”或“全省”等非官方机构设立的项目、课题,开展的评比、比赛奖项,以及会议交流经验(含出具的证明)等形式成果,原则上不予采认;论文、论著及教材类原件审核由主管单位把关,现场审核时只需提供相关封面和目录等复印页,其中涉及SCI、SSCI、EI、ISTP、CSSCI等检索的论文需提供相关检索证明材料;省外专业技术人才作为梯队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需提供与梯队依托单位项目合作事项及可预期成果和示范效应的佐证材料。
2.市人社局根据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申报情况,组织同行专家对拟申请设立的市领军人才梯队进行集中评审,择优遴选新建梯队,对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选市领军人才梯队。
(五)申报时间。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于11月10日-13日将推荐函、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二楼人才驿站,逾期不报送将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市领军人才梯队是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旗帜和标杆,对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质量做好梯队建设组织实施工作。
(一)注重择优推荐。切实吸引集聚本地本部门优势学科、优秀人才组建梯队,主动加强市内同学科、同领域间的交流合作,形成人才发展合力和示范带动效应,注重遴选推荐精品学科、精英团队,避免简单地搞平衡、重数量、轻质量,杜绝将领军人才梯队“部门化”“单位化”“属地化”。
(二)确保工作质量。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人选条件和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对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的,取消单位申报推荐资格;对审核把关不严影响评审结果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涉法涉案记录、被列入诚信执行人名单或欠缴税款、个人创办企业偷税漏税等情形的,将取消相关人员申报资格。
(三)强化作用发挥。赋予梯队带头人选人用人自主权,落实梯队资助经费使用自主支配权,组织梯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服务活动,充分激发梯队创新创造活力。带头人及后备带头人要指导梯队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与推动本领域人才培养相结合,鼓励引导梯队成员开展科研攻关、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大利用主流媒体对外宣传的力度,将引领带动梯队人才成长、保持梯队领先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基层服务质效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将政策宣传解读到位,调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青年后备人才积极参与市领军人才梯队建设,促进个人成长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要确保人员队伍稳定,工作中遇有重要情况,请及时与市人社局沟通。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田肖肖 张媛媛
电话:0453-6188193、6172095
邮箱:mdjrcgzk@163.com
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1号
附件:1.
牡丹江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申报汇总表
2.
关于申请设立牡丹江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的推荐函(模板)
3-1.
牡丹江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人员情况表
3-2.
牡丹江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业绩情况表
3-3.
牡丹江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情况表
3-4.
牡丹江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情况表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
来源: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撰稿:田肖肖
校对:杨铁峰
一审:姜健
二审:高城
三审:伊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