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第三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含中省直)各部门:
截止2020年9月30日,市司法局共收到5个县(市)区政府报送备案审查第三季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0件,全部属于应当依法备案范围。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第三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牡丹江市司法局
2021年2月3日
C:\fakepath\2020年第三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doc
来源: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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