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营商局:
现将《牡丹江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营商环境监测站(点)、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牡丹江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营商环境监测站(点)、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
2.
牡丹江市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
牡丹江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