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重点旅游分局、相关科室:
现将《牡丹江市深化市场监管领域“证照一体化”办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牡丹江市深化市场监管领域“证照一体化”办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服务能力,创新和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准入准营退出机制,按照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4个文件的通知》(黑环组发〔2024〕1号)要求,着力推进“证照一体化”改革,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视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决策部署,以群众和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市场监管领域“证照一体化”改革,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服务经营主体准入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为目标,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问题,持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流程,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证照“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次办结”,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提高协同审批效率,提升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体验。
(三)工作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关注度高、办理高频、需求量大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着力破解经营主体“准入不准营”等问题,进一步提升登记机关服务水平,推动降低准入准营退出成本,提升政策便利化水平。
坚持业务联动。加强各县(市)区各行政许可审批的业务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及工作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办事材料,压缩办理事项,凝聚政策合力,让“证照一体化”改革真正实现一体推进、一表申请、一窗领取、一次办结。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企业开办、变更和注销“高效办成一件事”,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切实优化政务服务能力,推进经营主体登记管理体系改革创新,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切实助力经营主体发展。
坚持依法规范。“证照一体化”办理以依法许可为前提,不改变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实施主体、实施标准、实施依据和法律效力。因实施行政许可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二、实施范围
结合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我市“证照一体化”改革范围(见附件1),在同一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设立时,经营主体可自愿选择同步办理行政许可登记业务。其他与经营主体经营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在条件成熟后分批纳入“证照一体化”办理范围。
三、重点任务
(一)拓宽联动范围,延伸改革深度。以“高效办成一件事”视角整体设计,统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优化再造业务流程,畅通信息材料共享渠道,促进营业执照与更多高频行政许可事项的设立登记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次办结”,最大限度减少经营主体跑动次数,降低市场准入准营退出成本,满足经营主体个性化经营需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方案中确定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证照一体化”改革范围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其他行政许可主管部门,将更多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证照一体化”改革范围中,并探索在营业执照变更、注销环节开展“证照一体化”改革。
(二)制定统一标准,突出规范引领。对纳入“证照一体化”改革的事项,按照精简、便捷、高效的原则,梳理规范经营主体办事提供的申请材料、证照材料目录清单,明确提交材料规范,制定和公布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对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和导引,方便经营主体查询、浏览、下载(市局已将我市“证照一体化”改革范围中行政许可涉及的文书和材料规范进行整合,见附件)。对各县(市)区在扩大改革范围时要将能够整合共性材料的事项,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简化为“一表申请”。凡是能够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和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相关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申请人仅需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就能办理全部申请事项。对暂不具备“一表申请”条件的事项,采取“多个事项,一次申报”的方式在企业开办窗口一并提交材料,实现“一套材料、一次填报、一档管理”。
(三)再造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证照一体化”改革业务办理纳入企业开办窗口,一次性接收多个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并为经营主体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业务辅导、全程帮办代办、便捷化办事体验等服务,实现“一窗申请”,在审批完成后由企业开办窗口,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送达申请人,实现“一窗通办”。对重点群体创业、招商引资、产业链延伸等重点项目对象,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实行主动对接、专人负责、跟踪指导,全面提升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办事体验。
(四)加强数字赋能,推进电子应用。依据企业开办“一件事”平台功能,实现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线上同步办理。持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证照一体化”改革各环节的应用。
(五)加大改革力度,深化“一业一证”。绥芬河自贸区应以“证照一体化”改革为基础,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梳理行业分类,进一步扩大“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目录清单,推广行业综合许可证,允许经营主体在市场经营、办理政务事项、参加招投标等活动合法使用行业综合许可证。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4年6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证照一体化”改革的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对登记人员和政务服务中心“证照一体化”专窗受理人员要进行全面业务培训,要求对每个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业务系统操作都能熟练掌握,以适应改革工作需要。加强“证照一体化”改革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工作,扩大改革政策的便利度、覆盖面和知晓度。
(二)启动实施阶段(2024年7月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统一集中至企业开办窗口受理,制作“证照一体化”事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通过实体大厅、政务服务平台、予以公示,为经营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三)动态调整阶段(2024年12月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证照一体化”改革实际运行情况和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将更多行政许可纳入并联办理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证照一体化办理”是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为经营主体提供优质证照办理服务,营造“准入即准营”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要立足部门职责,积极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建立起“证照一体化”改革协同推进机制,夯实责任,落实各项保障举措,切实发挥工作合力,确保“证照一体化”改革工作整体有序推进,持续降低经营主体“准入准营”成本。
(二)强化推进落实。各县(市)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文件要求,梳理各行政许可办理所需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办理成本、数量限制等内容,形成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要加强改革政策的业务培训和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形成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在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三)强化督导评估。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改革成效和创新做法、典型案例,推动改革成果复制推广,不断放大“证照一体化”改革整体效应。要加强对“证照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全程督促调度,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办事流程再造、工作指南编制、材料发放等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及时评估改革进度,确保改革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强化督查问责,对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联系人:刘鑫,联系电话:0451-6891624,邮箱:mdjdjzck@163.com。
附件:1.牡丹江市市场监管领域“证照一体化”改革任务清单
2.登记文书规范
3.提交材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