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环规〔2025〕1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现将《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适用<牡丹江市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附件: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适用《牡丹江市废弃食用菌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4日
主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 邮政编码:15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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