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李先生是某项目社会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其反映工资待遇执行标准与招聘公告及文件中的工资待遇标准不相符,要求解决工资待遇问题。
投诉时间:2025年12月1日
答复情况:经调查,该项目经政府批准,制定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及招聘公告,并以公开招考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录用后,工资标准由人社部门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核定。关于李先生反映工资待遇执行标准与招聘公告及政府批复文件中的工资待遇标准不相符问题,已向其做了解释工作,李先生表示理解。
答复单位:东宁市建设局
2026年1月20日
3月份信箱受理326件次,到期应办结127件次,全部办结。
来源:牡丹江市信访局
撰稿:邸滢潼
校对:邸滢潼
一审:曹禹
二审:姜锡峰
三审:袁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