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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烟草专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牡丹江市烟草专卖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烟草专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依照《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公开,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市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市烟草专卖局坚持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5年未印发新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为《牡丹江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并及时更新调整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市烟草专卖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市烟草专卖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查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信息发布负责人进行保密性、敏感字、错别字等审查后方可发布,切实做到信息属性源头可溯、风险可控,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双公示”制度,2025年市烟草专卖局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平台公开信息876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868条,行政处罚信息8条。
(五)监督保障。市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和日常监督保障工作相结合,每篇信息都要经过“三级审核”才发布,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依法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5年,市烟草专卖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及时有效完成,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平台日常维护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不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的工作能力和态度,跟进好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群的各项信息。积极履行主动公开职责,结合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和市烟草专卖局的工作要求,提升公开效能,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准确、有效的发布切实人民群众利益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市烟草专卖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来源:牡丹江市烟草专卖局
撰稿:李明彦
校对:李明彦
一审:苏畅
二审:韩家武
三审:王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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