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幼儿园免保育教育费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
1.我市幼儿园免保育教育费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实行,以往学年在园儿童不予追溯免保育教育费政策。

2.有哪些儿童可以享受免除保育教育费政策?
一是对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以下简称“大班”)在园儿童,全额免除保育教育费,也就是说,原来收多少,现在就免多少。
二是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对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减免保育教育费。
三是对经幼儿园认定、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照幼儿园隶属关系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比照本地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免保育教育政策标准,同步免除学前二年(以下简称“中班”)、学前三年(含托幼儿童,以下简称“小班”)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
上述3类儿童,以下简称“符合政策条件儿童”。
3.幼儿园免除保育教育费标准是什么?
各地幼儿园免除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所在县市区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

4.实行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后,幼儿园还能向符合政策条件儿童收其他费用吗?
对符合政策条件儿童,幼儿园可以按规定正常收取伙食费、交通费、生活用品费等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具体收费项目按照《牡丹江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牡价联〔2014〕7号)执行,以后年度如有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5.小班、中班在园儿童收费政策是否变化?
我市幼儿园小班、中班在园儿童收费继续按照《牡丹江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牡价联〔2014〕7号)执行,以后年度如有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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