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申请表,将无法为您办理。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 邮政编码:157022
网站标识码:2310000002 黑ICP备05009563号 黑公网安备2310000200000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客户端
政务新媒体矩阵
牡丹江政务
手机版